禁止利用职务之便 用公车或管理客户车辆送子女、亲属上学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升学宴”等违法行为提出了纪律要求。指出,一要加强预警提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要警示和防范今年已高中毕业有子女的干部,督促其诚实承诺,坚决防止违规“入学宴请”发生。

第二,要做到“六不准”。禁止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举办或参与“入学宴”;禁止分批、错时上学或煽动他人违反规定;禁止以进修名义违规收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等电子礼品和礼券;禁止利用职务之便送子女、亲属上学或者乘坐公车、管理服务车辆出行;禁止管理委托人动用公款或承担子女上学相关费用;禁止任何其他违法行为。坚持纠正“四风”与树新风相结合,推动移风易俗,革除旧习,树立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新风。

三要强化监督执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信访、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大数据筛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处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不力者严肃问责,释放全面从严、从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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