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发《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参加民办学位补贴积分制实施办法》

摘要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报讯(记者刘敦通讯员周)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发布《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报讯(记者刘敦通讯员周)近日,广东省东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发布《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实施办法》(简称《办法》)。103010明确,学位补贴分为两个档次,每学年最高补贴6000元。

003010明确一年级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生每年5000元,初中生每年6000元;二级学位补贴小学每生每年3500元,初中每生每年4500元。学位补贴包括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贴。扣除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教科书补贴后,其余学位补贴由市、镇政府分担。03010提出,通过积分制入学,但无法安排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公办学校的子女,应从积分制申请民办学位补贴。是否享受学位补贴及补贴档次由相关部门根据随迁子女积分制得分情况,以及各市、园区、镇(街道)年度学位补贴计划中的学位数量确定。

003010要求先发放学位补贴再发放。符合学业资助资格条件的子女,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全额向民办学校缴纳学费等费用;开学后,市、镇财政按标准给予补助。学校学费低于补助标准的,学位补助资金按实际到校费用返还给随迁子女。学校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作者:刘敦舟张翼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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