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社保中心天山路38号(长宁区社保中心)

摘要 大家好,小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长宁区社保中心天山路38号,长宁区社保中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上海长宁

大家好,小韭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长宁区社保中心天山路38号,长宁区社保中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上海长宁区社保中心地址:天山路38号《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2、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所以自《劳动法》实施之日即1995年1月1日起,单位招用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4、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你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5、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6、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7、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候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