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孙伟铭案一审判决书】一、案件概述
“求孙伟铭案”是中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严重交通肇事案件。该案因被告孙伟铭在醉酒驾驶过程中造成多人伤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09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伟铭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该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醉驾问题的深刻反思,也推动了我国法律对酒驾行为的进一步严格规范。
二、案件关键信息总结
项目 | 内容 |
案件名称 | 孙伟铭案 |
审理法院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判决时间 | 2009年5月21日 |
被告人 | 孙伟铭 |
犯罪性质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决结果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事件背景 | 孙伟铭在醉酒状态下驾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
社会影响 | 引发全国对酒驾问题的关注与法律完善 |
三、案件分析
孙伟铭案的发生,是由于其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仍选择驾驶车辆,且在行驶过程中多次违反交通规则,最终导致惨烈事故。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孙伟铭的行为已超出一般交通事故的范畴,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孙伟铭的行为被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因此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四、案件启示
孙伟铭案不仅是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更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它提醒公众:酒后驾车不仅违法,而且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同时,该案也促使相关部门加强对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推动了《刑法》中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修订和完善。
此外,该案还反映出司法机关在处理重大社会关注度案件时,能够依法公正审判,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
五、结语
“求孙伟铭案一审判决书”不仅是对一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裁决,更是对中国交通安全和法治精神的一次重要检验。通过此案,社会各界更加重视酒驾的危害,也更加理解法律在维护公共安全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