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赤字危及气候目标

摘要 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巴黎协定》提交的国家自主气候贡献以接受气候融资、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为条件。然而,迄今为止,发达国家未能实现

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巴黎协定》提交的国家自主气候贡献以接受气候融资、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为条件。然而,迄今为止,发达国家未能实现承诺的技术转让。根据能源政策的一项新研究,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和其他能源举措只能部分弥补这一不足。虽然事实证明它们在支持全球南方低碳能源系统发展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但它们在技术转让方面的贡献不足。

发达国家已承诺从 2020 年开始,每年从公共和私人来源提供 1000 亿美元用于气候融资。技术转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需要气候融资来构建清洁能源解决方案,但知识对于利用他们的利益。

迄今为止,这还没有实现——不仅仅是因为缺乏气候融资。“大多数低碳技术专利由全球北方的公司持有。这为他们提供了显着的竞争优势。他们只在对他们有利时分享他们的知识,”合著者 Andreas Goldthau(IASS/爱尔福特大学)解释说)。中国是唯一一个通过外商直接投资成功吸引技术转让的新兴市场。为了打入中国市场,企业愿意“转让”他们的技术,即分享他们的知识。

中国的成功秘诀不易转移

中国在建设低碳科技产业方面取得的成功,大致可以归功于中国产业的高创新能力以及各种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促进合资企​​业和知识转移,以及迫使外国投资者使用中国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的本地含量要求。中国能够通过利用其庞大且有利可图的市场来推动这些措施,”主要作者说Silvia Weko (IASS/爱尔福特大学)。在其他发展中和新兴经济体,类似的努力已被证明是无效的,甚至适得其反。

在那里,对低碳能源系统和相关知识转移的外国投资仍然严重不足。因此,许多发展中国家继续主要投资于化石燃料技术。有人担心,各国可能因此陷入高碳能源系统。

需要更加重视促进低碳技术转让

希望增加技术转让但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或政策实现这一目标的国家有哪些选择?技术转让倡议,例如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或联合国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 (CTCN) 等平台,致力于推动全球南方的能源转型。根据 IASS 研究人员的分析,这些举措旨在填补市场空白,但其业绩喜忧参半。

Weko 和 Goldthau 确定了 71 项将技术转让纳入其目标的举措。其中许多在只有一小部分人口能够获得电力的国家中很活跃。他们支持这些国家可持续能源系统发展的努力大体上是成功的。然而,在所研究的 71 项举措中,只有 26 项实际从事技术转让活动。

研究人员认为,为了增加向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知识转移,工业化国家必须信守资金承诺,并为联合国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提供更大的支持。目前的拼凑方法无法弥合转移差距。贸易和区域合作也为各国汇集资源和需求以谈判更好的条件提供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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